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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近期我校党建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  发表时间:2017/3/29 13:20:42  点击:833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近期我校党建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制定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

根据2017年省委高教工委及学校党政工作要点,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五个扎实”、“追赶超越”、“三项机制”等新要求和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审核评估工作要求,以创建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制定本单位2017年党建工作计划,并于4月12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

二、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机关党委书记、各党总支书记是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不断强化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要经常性的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党建调研指导,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党员学习教育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制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构建完善党员培训机制,建立制度化、长效化党员教育培训模式。在党总支层面,重点抓好对党员的教育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120学时。党校每学期分两期对各单位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4个学时;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6次;对发展对象应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培训突出思想入党和政治引领,并结合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进行党情国情教育。通过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师生的先进分子,确保全体党员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切实加强党支部建设

去年,全校93个党支部换届工作全部结束。新一届的党支部及支委会成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要对组织生活的次数、内容、形式作出明确要求,确保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相关部门将对党内生活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组织涣散、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学习效果不佳的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要进行问责。

五、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严格遵循党员发展方针,认真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注重在青年教学科研骨干教师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加大对青年教师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力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永葆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六、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1.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一年来的实践证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党内教育的好形式,是新形势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的成功实践。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聚焦“学”、“做”、“常”,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省委高教工委的部署要求和我校即将出台的《意见》,继续深入学党章,学党规,学系列讲话,同时还要认真学习《准则》《条例》等法规文件,学习中省及学校有关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坚持系统学、深入学、跟进学,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学思践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使每一个基层总支、基层支部在战斗力和执行力上真正过硬,在师生满意率上真正过硬。

2.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工作

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来,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对自查、各级督导组督导检查及校领导暗访等发现的问题,逐条制定措施,提出完成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已经整改的问题要抓好“回头看”,切实做到存在问题整改无遗漏,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务求取得实效。校督导组将于4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督导检查。

3.继续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及失去联系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工作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继续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进行查找。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已做出处置的失联党员重新审核,确保处置符合规定要求,经得起时间检验,对还没有处置的失联党员,要逐人分析,个案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杜绝随意处置、轻率处置、人情处置等不良现象发生,确保处置工作事实依据清楚、适用政策准确、把握严宽恰当、履行程序到位。本项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5号前向党委组织部报告,排查情况将在全校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4.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专项检查工作情况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按照中组部、宝鸡市委组织部和校党委相关文件要求,督促检查各党支部党费收缴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核算党员党费补缴金额,并按要求补缴。要设立党费收缴账簿,按照规定由缴费人、收款人签字,立卷存档,以备查询。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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