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做好我校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上半年党费收缴核查工作
按照宝鸡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于近期开展2020年第一、第二季度党费收缴情况全面自查工作,并在2020年9月4日前完成2020年第一、第二季度党费收缴入账工作,同时将《宝鸡文理学院收费零星收款票据》(财务处开具)和《宝鸡文理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见附件1)2020年第一、第二季度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高新校区服务楼5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wlzzb@126.com。
二、党费收缴工作安排
按照宝鸡市委组织部相关工作安排,我校从即日起将按季度向宝鸡市委组织部交纳党费,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按季度足额交纳党费上报相关材料,即每年3月、6月、9月、12月底前完成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季度党费收缴工作,同时将《宝鸡文理学院收费零星收款票据》(财务处开具)和《宝鸡文理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见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至党委组织部(高新校区服务楼518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bwlzzb@126.com。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以党费收缴工作为契机,对党员进行集中教育,不断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提高党员履行义务、交纳党费的自觉性。
2.《宝鸡文理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应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报送党委组织部,并由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确认。
3.《宝鸡文理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按季度填写,如有补交党费情况,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填写《宝鸡文理学院党员补交党费明细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报送纸质版、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3566255 18700775726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党员交纳党费明细表.xls
附件2:宝鸡文理学院党员补交党费明细表.xls
党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2日